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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届趣味比赛——“疫”中有艺相关比赛的通知
作者: 阅读: 日期:2022-11-14

关于开展经管与艺术学院

第一届趣味比赛——“疫”中有艺相关比赛的通知

疫情当下,为促进经管学子之间的交流和互动,培养同学们顽强奋斗、勇于拼搏、团结合作的优良品质,推动我院趣味运动的发展,提高我院青年的青春活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,经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决定,特举办经管与艺术学院第一届趣味比赛——“疫”中有艺相关比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、比赛组织

(1)主办单位:经管与艺术学院

(2)协办单位:经管与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

(3)参赛对象:全体经管与艺术学院在校学生

(4)比赛时间:2022年11月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
(5)比赛地点:另行通知

(6)报名时间:20221112——20221115

二、参赛须知

(1)参赛选手必须为我院在校学生。

(2)参赛选手必须身体健康,无过往病史。

(3)参赛选手点名三次未到者,即视为弃权。

(4)报名表由各班班长统计,于2022年 11月15日19:00前,交至学生会组织宣传部

纸质版:晚自习期间交到宝福路校区第二教学楼203

纸质版收取联系人:罗芳莹18329472905   

电子版:发送至电子邮箱2267362084@qq.com

三、比赛项

项目分为:跳绳、企鹅漫步、赶“鸭子”(每人仅限报一项)

四、比赛规则

(1)比赛采用计时制

(2)比赛时,具体项目规则现场由裁判解释。

五、裁判员

裁判员由经管与艺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选派

六、奖项设置

个人奖:此次比赛奖励按各项比赛成绩对参赛人数的30%进行奖励;

团体奖:按照个人获得奖项(40%)+参与人数(60%)=总分(100%),分数高的班集体依次取前三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 1)每班级报名参与率不少于班级总人数30%;

(2)参赛同学需注意自身以及财产安全

(3)规定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

  4)疫情防控注意佩戴口罩

八、其他

(1)裁判徇私舞弊或出现不文明行为,取消裁判的资格。

(2)参赛选手不遵守比赛规则或出现不文明行为,取消该选手的参赛资格。

(3)参赛选手无故缺席比赛,视作弃权。

(4)比赛时间如有变动,以临时通知为准。

九、联系人:

  组织宣传部:余明    18609548864

  组织宣传部:樊文杰  17639873738

  体育部:    陈妙妙  13335477159

十、附件:1、经管与艺术学院第一届趣味比赛——“疫”中有艺相关比赛报名表

     2经管与艺术学院第一届趣味比赛——“疫”中有艺相关比赛项目说明

      经管与艺术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1114

附件:【附件1.docx
附件:【附件2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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